中國擬修訂技術出口目錄,增列40項技術
先了解這件事
10月16日,商務部、科技部提出修訂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,就人工智能、生物醫藥及光伏共40項技術徵求意見,分別涉及23、5及12項。人工智能技術涵蓋大模型、智能體、算力集羣及資訊處理;生物醫藥涉及細胞基因治療,光伏則涵蓋多晶矽至電池製造技術。徵求意見期為10月16日至11月15日,相關技術實施出口前登記;已透過開源或學術論文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不納入管理。商務部其後表示,絕大部分人工智能技術仍可自由出口;限制類技術在海外本地化部署屬管理範圍,但以大模型提供API、APP/網頁互動、SaaS或本地端側輕量化部署,不屬大模型技術出口管理範圍。海外自有雲等風險相對可控的情形可適用自動許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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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進展
2 個進展
- 10月16日 16:25 · 2 篇報道商務部:修訂技術出口目錄相關措施實施後,絕大部分人工智能技術仍可自由出口第一財經:商務部:修訂技術出口目錄相關措施實施後,絕大部分人工智能技術仍可自由出口
- 10月16日 15:53 · 5 篇報道商務部回應技術出口目錄修訂,擬增列人工智能等 40 項技術IT之家:商務部回應技術出口目錄修訂,擬增列人工智能等 40 項技術
報道時間線
沿着報道,瞭解事件的不同側面。
- DoNews商務部、科技部擬修訂技術出口目錄,增列AI、生物醫藥及光伏共40項技術
商務部、科技部就修訂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公開徵求意見,擬新增人工智能、生物醫藥及光伏領域共40項技術。其中AI領域23項,涵蓋大模型、智能體;生物醫藥5項,涉及細胞基因治療;光伏12項,涵蓋多晶矽至電池製造全鏈條技術。相關規定實施出口前登記管理,已開源或公開發表的技術不納入管制;徵求意見截至11月15日,可透過電郵、傳真或信函提交意見。
- 第一財經商務部:限制類人工智能技術在海外本地化部署屬技術出口管理範圍
商務部表示,對納入限制類的人工智能技術進行海外本地化部署,屬於技術出口管理範圍。部署於海外自有雲等風險相對可控的情形,可適用自動許可等便利措施。企業利用限制類大模型提供 API 調用、APP/網頁交互、SaaS 應用或本地端側輕量化部署,則不屬於大模型技術出口管理範圍;絕大部分人工智能技術仍可自由出口。
- 第一財經商務部:修訂技術出口目錄相關措施實施後,絕大部分人工智能技術仍可自由出口
商務部表示,修訂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的相關措施正式實施後,絕大部分人工智能技術仍可自由出口。是否屬於技術出口管理,取決於限制類技術是否由中國境內向境外轉移;限制類技術的海外本地化部署納入管理,而以限制類大模型提供 API 調用、APP/網頁交互、SaaS 應用或本地端側輕量化部署,則不屬於大模型技術出口管理範圍。部署在海外自有雲等風險相對可控的情形,可適用自動許可等便利措施。
- IT之家精選商務部回應技術出口目錄修訂,擬增列人工智能等 40 項技術
商務部、科技部就修訂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公開徵求意見,擬增列人工智能、生物醫藥及光伏領域共 40 項關鍵技術,其中人工智能相關技術 23 項。公告所列技術在目錄正式修訂實施前,出口前須辦理登記;已透過開源或學術論文進入公共領域的相關技術,擬不納入出口管理。
- 第一財經商務部、科技部擬修訂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,增列人工智能、生物醫藥及光伏技術
商務部、科技部擬修訂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,就人工智能、生物醫藥及光伏領域共40項技術公開徵求意見,並同步實施出口前登記管理。人工智能領域涉及23項技術,包括大模型、智能體、算力集羣及資訊處理;已透過開源、發表學術論文等方式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不納入管理。
- IT之家商務部、科技部擬修訂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,增列三領域 40 項技術
商務部、科技部擬修訂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,就人工智能、生物醫藥及光伏三個領域共 40 項技術公開徵求意見。其中包括人工智能 23 項、生物醫藥 5 項及光伏 12 項;透過開源、發表學術論文等方式進入公共領域的人工智能技術不納入管理。徵求意見期為 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11 月 15 日,並同步對相關技術實施出口前登記管理。
- 第一財經商務部、科技部擬修訂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
商務部、科技部擬修訂《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,就人工智能、生物醫藥及光伏三個領域的40項技術公開徵求意見,並同步對相關技術實施出口前登記管理。人工智能領域涉及23項技術,包括大模型、智能體、算力集羣及資訊處理;已透過開源、發表學術論文等方式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不納入管理。生物醫藥領域涉及5項技術,光伏領域涉及12項技術,並涵蓋承載相關技術的關鍵和核心設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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