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正文
Recode China AI· Tony Peng·· 3 小時前精選AI 評分77

中國 AI 出口管制草案不阻止開放權重模型發布

✅China’s Draft AI Export Controls Don’t Block Open-Weight Models

AI 導讀

中國商務部與科技部提出 AI 出口管制草案,將已透過開源、學術發表等方式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排除在管制範圍外,因此不會阻止開放權重模型發布。草案將訓練計算量 ≥10²⁶ 浮點運算、參數量 ≥2 trillion,或出口時全球公開評估排名前十的模型納入許可範圍,並管制特定 AI 智能體和大型 AI 運算集羣。

推薦理由

草案區分開放權重發布、模型服務與受限制技術的跨境部署,呈現管制界線如何落在模型流通與技術轉移之間。

正文 · 繁體中文

10月16日,中國商務部(MOFCOM)和科技部(MOST)公佈一項草案,擬在中國《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》中增列技術。

提案首次涵蓋先進大型 AI 模型、AI Agent 及大型計算集羣。列入清單的技術將被禁止出口,或須取得許可證。

草案列出 AI、生物製藥及光伏技術(用於製造太陽能板)等領域的40項關鍵技術。其中14項禁止出口,26項限制出口,出口須取得許可。兩個部門於10月16日至11月15日公開徵求意見,因此這仍是草案,並非最終規定。

草案在徵求意見期間,出口清單所列技術須先辦理臨時登記,包括正在進行但尚未完成的交易。規定涵蓋向海外轉讓所有權及授權,也涵蓋令由境內持有的技術轉為外國所有或受外國實際控制的變更。

你可在此查閲原文中文 。Geopolitechs電子報刊登了一篇深入分析,並以幾個值得探討的開放問題作結。本期我會主要聚焦清單所列的 AI 模型、Agent 及計算基礎設施,並澄清社交媒體上流傳的一些迷思。

分享

哪些技術會被禁止出口

被禁止出口的 AI 技術包括使用中國依法指定的「核心數據」訓練的模型。這類數據涉及國家安全、國民經濟命脈、民生重大方面或重大公共利益。

同樣禁止出口的,還包括用於高度敏感用途(例如國防和軍事)的 Agent、具備以 AI 驅動的惡意軟件生成與變異功能的先進攻擊性網絡技術,以及用於跨境數據安全的某些深度偽造偵測技術。

哪些技術須取得許可

使用「重要數據」訓練的模型屬於限制出口類別,但設有例外。此類重要數據一旦受損,可能危及國家安全、經濟運作、社會穩定或公共利益。

此外,符合以下三項門檻之一的模型也受限制:

  • 訓練計算量≥10²⁶浮點運算。

  • 參數≥2萬億。

  • 在出口時的公開評估中排名前10位,以此界定其全球領先能力。

這些評估可涵蓋專門能力、使用情況、安全性或訓練效率,不限於整體表現。受規管技術包括權重、檢查點、原始碼、架構,以及訓練和推理優化。

Agent 的評估取決於自主程度及預定用途。受限制的 Agent 包括符合相關組合門檻的系統,例如把任務拆解為至少20個步驟、協調至少60個 Agent,或整合至少200種工具,並同時達到指定的準確度、效率及成功率。先進策略決策 Agent 亦在規管範圍內。

其他受限制的 AI 相關技術包括 AI 及記憶體晶片設計、配備超過10,000張 AI 加速卡的計算系統、AI 輔助漏洞發現及利用,以及先進偵測、聲紋識別和翻譯技術。

草案另外明確加入兩條註腳。

  • 首先,透過開源、學術發表或類似方式已進入公有領域的技術,不在出口管制範圍內。

  • 第二,對於受限制的 AI 技術,開源發布、中國企業自行建設及營運的海外算力中心、海外晶片製造、利用海外資源進行聯合研發,以及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工作,均可獲得自動許可或其他便利措施。這表示草案中的出口管制不會阻止開放權重發布。

商務部的新聞發言人表示,大部分 AI 技術仍可自由出口。以受限制模型向海外用戶提供 API 存取、應用程式或網頁互動、SaaS 應用程式,或進行輕量化裝置端部署,均不屬於出口管制範圍。簡單來説,將受限制模型作為服務提供是可行的。

然而,在海外部署受限制的 AI 技術仍屬出口管制範圍;若部署於中國企業自有的海外雲端,則可能符合自動許可資格。

為何是現在?

我從商務部的説明中讀到三個動機。

首先是 AI 安全。以下是商務部的説法:

首先,確保 AI 技術安全、可控。世界各國日益關注 AI 本身固有的風險,以及使用 AI 所帶來的風險。擬納入管制的技術,例如由 AI 驅動的惡意程式碼自主生成與變異,可能被用來攻擊敏感系統,包括國家關鍵資訊基礎設施、國防和軍工業,以及核心政府系統,或繞過國家安全防線。若被非國家行為者或惡意實體取得,這些技術可能威脅國家安全及人類共同安全。中國政府對這類技術實施必要管制,旨在維護基本保障、防止誤用和惡意使用,確保 AI 始終處於人類控制之下,並推動國際 AI 治理。

由 AI 驅動的惡意程式碼工具可能被用來攻擊關鍵基礎設施、國防和核心政府系統,落入非國家行為者手中亦可能造成危險。政府的目標是讓 AI 受人類控制。這番説法是針對日益增加的網絡安全事故,包括近期一宗據報 OpenAI 的智能體入侵多個政府系統的事件。

第二是在劃定界線下保持開放。以下是商務部的説法:

中國政府致力於令 AI 成為促進共同繁榮與集體安全的重要動力。為支持開源 AI 創新生態系統,涉及 AI 技術開源、中國企業在海外建設及營運自有算力中心、海外晶片流片及製造、利用海外資源進行聯合研發,以及參與制定國際標準的技術出口,將可享有自動許可等便利措施,實際上可在提交備案後出口。建議已透過開源發布、學術論文或類似途徑進入公有領域的相關技術,不納入出口管制範圍,為 AI 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營造有利環境。

中國政府希望外界看到其支持開源,但也有界線。開放權重發布,以及公司自有的海外數據中心,或可獲得批准;但在其他公司的基礎設施內部署一個受限制、參數超過 2 萬億的模型,則未必可以。按這個邏輯,我認為未來在 Microsoft Azure 上部署 Kimi K3,很可能需要事先獲得批准。

第三,是防止再出現 Manus 收購案。中國政府今年 4 月阻止了 Meta 收購 AI Agent 初創公司 Manus。政府似乎希望在公司遷址時,有辦法阻止關鍵技術流出中國。同時,政府不希望損害服務業,因為 AI 正在推動中國出口經濟增長方面發揮重要作用。

中國的出口管制草案較為獨特,除了管制晶片和算力,還直接對模型和 Agent 設定門檻。全球現有的大部分 AI 出口管制,都針對算力供應鏈。

  • 美國:指定的先進 AI 晶片、運算系統及半導體生產技術,若出口至中國及其他受限制目的地或用戶,須申領許可證。限制亦涵蓋軍事用途,以及經第三國轉運的情況。拜登政府於 2025 年 1 月推出的 AI Diffusion Rule 包括對先進封閉模型權重的管制,但特朗普政府於 2025 年 5 月宣佈撤銷該規則。

  • 荷蘭:指定的先進半導體製造設備出口須申領許可證,相關管制於 2025 年 4 月擴大。這些措施影響取得製造先進 AI 晶片所需設備的機會。

  • 日本:於 2023 年將 23 類先進半導體製造設備納入出口管制框架。這些屬於許可管制,並非對所有涵蓋的出口一律實施禁令。

  • 歐盟:透過雙重用途出口制度,管制指定可用於民用及軍事用途的貨品、軟件和技術,並設有管制,以應對若干網絡監控產品出口及人權風險。

意見提交將於 11 月 15 日截止。最終文本或會有所不同。

立即訂閲

來源:Recode China AI · recodechinaai.com